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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重新核对,包含 2026 年 8 月 3 日发布、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 Queensland Housing Code(已通读全文)。法定定义、生效日期、税率与门槛对照 legislation.qld.gov.au 与 qro.qld.gov.au 核实。各 council 的 planning scheme 修订频繁 —— 在定稿设计之前,请就你自己那块地向 council 确认当前适用的 acceptable outcome。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规划、法律或税务建议。本页中文内容仅供参考,以英文原文为准。
Steven Jin · PremiumRea 首席收购官 · 2026-08-31
可以,全州范围内都可以。Planning (Secondary Dwellings) Amendment Regulation 2022(SL 2022 No. 133)替换了 Planning Regulation 2017 schedule 24 中 secondary dwelling 的定义,删除了「必须由主住宅家庭成员居住」的要求。现行定义为:位于同一地块上、与另一套住宅配合使用但从属于该住宅的一套住宅,「whether or not the dwelling is— (a) attached to the other dwelling; or (b) occupied by individuals who are related to, or associated with, the household of the other dwelling」(无论该住宅是否与另一住宅相连,也无论居住者是否与另一住宅的家庭有亲属或关联关系)。
也就是说,secondary dwelling 仍然从属于主住宅、不能单独出售,但对于「谁可以住」已经没有任何亲属关系测试。部分 council 的 code 里仍留着旧的居住者措辞;在居住者这个问题上,以 Planning Regulation 为准。
面积上限目前仍由 council 决定。对现行 Planning Regulation 2017 全文检索,找不到任何 secondary dwelling 的建筑面积数字,「maximum gross floor area」更是零命中。2026 年 8 月 3 日发生变化的是:州级面积数字如今出现在建筑法规体系里,而不是规划法规体系里 —— 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 Queensland Housing Code 给出一条 acceptable solution,internal floor area(内部建筑面积)上限 50 m²(地块达到或超过 1,000 m² 时为 60 m²),各 council 则在自该日起的三年过渡期内陆续采纳。在你所在 council 采纳之前,其 planning scheme 里的 gross floor area 上限仍然是决定你设计的那个数字。
昆州的制度有一个维州没有的清晰分工:州政府定义土地用途,council 决定在不需要 development application(DA,开发申请)的前提下能建多大。理解这个分工是读懂任何昆州资料的关键 —— 大部分混乱都来自有人把 council 的规则当成州法律引用,或者反过来。
州级定义在 Planning Regulation 2017 的 schedule 24。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的现行重印本原文为:「secondary dwelling means a dwelling on a lot that is used in conjunction with, but subordinate to, another dwelling on the lot, whether or not the dwelling is— (a) attached to the other dwelling; or (b) occupied by individuals who are related to, or associated with, the household of the other dwelling.」
这条定义里有两个词承担了全部作用。subordinate(从属)是它不能与主屋地位相当、也不能在未经 reconfiguration of a lot(地块重组)批准的情况下单独发证的原因。whether or not(无论是否)就是 2022 年的那次修订 —— 正是它删除了居住者限制。
作为对照,同一 schedule 把 dual occupancy 定义为:一块地上两套住宅,或位于共享共有部分的两块地上的两套住宅所构成的住宅用途 —— 并且该定义**明文排除**涉及 secondary dwelling 的住宅用途。所以在昆州,这两者是互斥的类别,而不是同一光谱上的两个点。
修订之前,昆州的 secondary dwelling 一般只能由主住宅家庭的成员居住,这也是「granny flat(奶奶房)」这个说法在昆州曾经是字面意思的原因。SL 2022 No. 133 删除了这条限制,并在同一份文件里对相邻的三条定义做了同样的清理:删掉了 dual occupancy 定义中的「for 2 households」、dwelling house 定义中的「for a single household」,以及 multiple dwelling 定义中的「detached, for separate households」。
关于生效日期,确实存在一个值得直说而不是含糊带过的分歧。该 Regulation 由 Governor in Council 制定,并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在昆州立法网站上公告。它没有 commencement(生效)条款 —— 全文只有简称、修订对象与实质性修订三条 —— 因此适用 Statutory Instruments Act 1992 第 32 条的默认规则:须公告的 statutory instrument 自公告之日生效。
所以从法律上讲,它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生效。而昆州政府的对外口径一致地把这次变化描述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施行 —— 那是随后的星期一。两个日期都在流传,也都出自政府来源;法律上起作用的是 2022 年 9 月 23 日。
这是关于昆州 secondary dwelling 最有用的一条认知,因为它解释了为什么你在网上查到的每个答案都不一样。
对现行 Planning Regulation 2017 全文检索,找不到任何 secondary dwelling 的建筑面积数字。「secondary dwelling」在四条不同条文中出现,没有一条带平方米数字;「maximum gross floor area」在整份文件中零命中。上限完全是各 council planning scheme 的事。
确实存在一份《State Code for a Dwelling House that is a Secondary Dwelling》草案,网上流传的全州 80 m² 说法就来自它。该草案提出:地块小于 1,000 m² 时 GFA 上限 80 m²,地块达到或超过 1,000 m² 时上限 100 m²。公开征询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结束。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它仍然是一份征询草案 —— 文件封面就写着「for consultation / DRAFT」,Planning Regulation 中也没有任何与之对应的内容。不要按一个尚未成为法律的数字去做设计。
不过确实有一个州级数字落地了,而且不是上面那个。它位于建筑法规体系而非规划法规体系:2026 年 8 月 3 日发布、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 Queensland Housing Code,其 acceptable solution 规定 secondary dwelling 的 internal floor area 上限为 50 m²,地块达到或超过 1,000 m² 时为 60 m²。它不是大家在传的 80 m²,计量口径也与你所在 council 的 gross floor area 上限不同,而且各 council 是在三年过渡期内陆续采纳、不是同时生效。下一节说明它究竟改变了什么、又没有改变什么;在你所在 council 采纳该 Code 之前,表格中的 council 上限仍是规划口径的有效数字。
既然上限属于 council 事项,那么对你那块地而言,真正的答案是你所在 council 的 dwelling house code 或 secondary dwelling code 里的某一条 acceptable outcome(可接受结果)。满足全部 acceptable outcome —— 建筑面积上限、与主住宅的最大间距、适用时的最小地块面积,以及选址规则 —— 该方案通常属于 accepted development(无须申请即可进行的开发)。任何一条不满足,它就变成 assessable development:要递交 DA、交费,并接受自由裁量的审批。
下表每一行都是在 council 自己的 planning scheme 里读到的,并注明了 scheme 名称、版本号与生效日期。凡是建筑商与聚合类网站上流传的数字与 scheme 原文不一致的,这里印的是 scheme 原文,并直接点明分歧在哪。其中有五处更正,如果照错误版本去做设计和施工,是会出问题的。
| Council | gross floor area 上限 | 其他 acceptable outcome 条件 | scheme、版本与生效日期 |
|---|---|---|---|
| Brisbane(布里斯班) | 80 m² | 须位于主住宅 20 m 范围内。performance outcome 现在的措辞是"occupied by no more than 1 household"(供不超过一户居住)—— 旧版中"occupied by members of the same household as the dwelling house"(须由主住宅同一户的成员居住)这一条已被删除。多数同类页面仍在发布这条已删除的限制,照此理解会让 Brisbane 业主以为不能对外出租。实际上可以。 | Brisbane City Plan 2014,v36,2026 年 6 月 12 日生效 —— Table 9.3.7.3.A,AO1.2(及 PO1) |
| Gold Coast(黄金海岸) | 80 m² | 选址:与主住宅相连,或位于其 10 m 范围内;在 Rural 与 Rural residential zone 内为 20 m;在 Conservation zone 及指定的景观 precinct 内为 3 m。 | Gold Coast City Plan 2016,v13,2025 年 12 月 9 日生效 —— §9.3.18,RO4/PO4(面积)与 RO1/AO1(选址) |
| Sunshine Coast(阳光海岸) | Rural 与 Rural residential zone 为 90 m²;其他任何 zone 为 60 m²。Caloundra local plan precinct CAL LPP-2 内为 45 m²。 | 独立式建筑须位于主住宅 20 m 范围内(AO12.2)。urban zone 内最小地块面积 600 m²(AO11)。 | Sunshine Coast Planning Scheme 2014(2024 年 1 月 23 日修订版)—— §9.3.6,AO12.1、AO12.2 与 AO11;Caloundra precinct 见 AO19.1 |
| Logan(罗根) | residential zone category 内、地块面积小于 1,000 m² 的为 70 m²;其余为 100 m² | 距主住宅最多 20 m(AO9)。⚠️ Logan 是本页标题结论的例外:该 scheme 自身的定义注释要求 secondary dwelling 须由与主住宅构成同一 household 的人员居住,因此在 Logan,可独立出租的产品是 Dual occupancy(auxiliary unit),而不是 secondary dwelling。它沿用同样的 70 / 100 m² 与 20 m 规则,但另加 15 m 最小临街面与 5 个停车位(其中 2 个须有顶棚)。按本行的 secondary dwelling 去做设计,做出来的是错的产品。另外,secondary dwelling 没有最小地块面积要求 —— 该 scheme 中出现、并被广泛转述为"最小地块面积"的 450 m²,实际只用来决定适用哪一套 Queensland Development Code 选址标准(低于此值适用 MP 1.1,达到或高于此值适用 MP 1.2)。 | Logan Planning Scheme 2015,v9.2,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 —— §9.3.2,AO8 与 AO9 |
| Ipswich(伊普斯威奇) | 按地块面积分档:450 m² 以上至 600 m² → 60 m²;600 m² 至 800 m² → 90 m²;800 m² 以上 → 120 m² | 该 scheme 对 450 m² 以下的地块未设上限。常被引用的 Ipswich"50 m²"和"80 m²"两个数字都是错的。另需注意:该 scheme 的两张表在中间档位上印得并不一致,因此在照着做设计之前,请先确认你的地块适用哪一档。 | Ipswich City Plan 2025,Version 2,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Table 9.3.7.3.1 RO1.1.1,以及 Table 9.3.7.3.2 AO1.1.1 |
| Redland(雷德兰) | 没有。Redland City Plan 中根本不存在 secondary dwelling 的建筑面积上限。 | 流传中的 85 m² / 112 m² 出自 Major Amendment 03/23 — Secondary Dwellings,Council 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决议撤回该修订 —— 它没有生效,也从未生效过。另需注意:编号 02/25 的是另一份修订,它并未被撤回而是仍在推进 —— 与上述撤回决议同一次会议产生,2026 年 3 月完成公众征询,且确实会更新 secondary dwelling 条款,因此本表八行中以 Redland 这一行最可能发生变化。另有一份 Amenity and Aesthetics Guideline,把 85 m²、112 m² 与 160 m² 列为 amenity referral 的"probable solutions"(推定符合方案)。不满足 probable solution 会触发一次 referral(转介审查),并不等于禁止建造。不要把这些数字当作 planning scheme 的面积上限。 | Redland City Plan,v14,2026 年 4 月 8 日更新版(已全文检索合订本);Amenity and Aesthetics Guideline LUP-001-001-G,v9,2024 年 2 月 1 日生效 |
| Townsville(汤斯维尔) | 90 m²,不含一个 carport 或 garage | 须位于主住宅 20 m 范围内。该 acceptable outcome 在各 zone 中重复出现 —— 但 Rural residential zone 的版本(AO5)没有 20 m 这一条,因此该 zone 内的间距要求措辞并不相同。 | Townsville City Plan,v2025/01 —— Table 6.2.1.3,AO4(Rural residential zone 为 AO5) |
| Cairns(凯恩斯) | 450 m² 以上地块为 70 m²,不含一个 carport 或 garage。Rural zone 内:10 ha 以下为 70 m²,10 ha 以上为 250 m²。 | AO1.2 明确允许在 Rural zone 内建 secondary dwelling —— 把"Rural zone 不允许"当作禁止性规定是错的。450 m² 最小地块面积只是 AO1.1 的一个条件,并不延伸到 Rural zone 的那条 outcome。 | CairnsPlan 2016,v3.1,2022 年 8 月 2 日施行 —— §9.2.11,AO1.1 与 AO1.2 |
Moreton Bay 被刻意排除在上表之外。
我们没能拿到 Better Housing Amendment 之后 secondary dwelling 条款的第一手来源。能拿到的那一版是按 street frontage(临街面宽度)来表述上限的 —— 15 m 以下一个额度、15 m 及以上另一个额度,另加一个 rural 数字 —— 而不是建筑商博客上针对该 council 流传的那套按地块面积分档的口径。这两种结构无法调和,说明其中至少有一个是错的,而我们不知道是哪一个。
所以这里没有 Moreton Bay 这一行。这正是本页遵循的规则:没有在 council 自己的 scheme 里读到的上限,宁可略过,也不加个模糊限定就发出去。如果你正在 Moreton Bay 置业,向 council 要问的问题是:在你的 zone 内,管辖 secondary dwelling gross floor area 的是哪一条 acceptable outcome,以及它是按地块面积表述还是按临街面表述 —— 后半个问题的答案,正是解开这处矛盾的关键。
打开你所在 council 的 planning scheme,找到 dwelling house code 或 secondary dwelling code,读其中处理 secondary dwelling 的那条 acceptable outcome。它会给你三个数字:最大 gross floor area、与主住宅的最大距离,以及适用时的最小地块面积。这三个数字,加上下文的选址规则和你那块地的 overlay 组合,就是针对你这块地的完整答案。
如果 council 工作人员或建筑商给了你一个数字,请追问它出自哪一条 acceptable outcome、哪个版本的 scheme。光是这一个问题,就能解决你在网上看到的大部分矛盾 —— 上表中每一处"已公布数字是错的"的情形,原因都落在这三类里:引用了已被取代的 scheme 版本、引用了已被撤回的修订,或者把某个 zone 的条件读到了另一个 zone 上。
在 council 这一层之上是 Queensland Development Code(QDC,昆州开发规范)。它的 mandatory part MP 1.1(450 m² 以下地块的设计与选址)与 MP 1.2(450 m² 及以上地块)规定了基线选址标准,并由 Building Regulation 2021 schedule 7 予以规定适用。
按 MP 1.2 的 acceptable solution:当建筑该部位的 height(高度)不超过 4.5 米时,侧界与后界退让至少 1.5 米;4.5 至 7.5 米之间时至少 2 米;前界退让 6 米;site cover(建筑覆盖率)不超过 50%。请注意条文用的是 height,不是 mean height —— MP 1.2 把 height 定义为最外突出部位与自然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而 mean height 是用在别处的另一个定义术语。这一点搞错,适用的退让距离就会算错。
还要注意 1.5 米并不是绝对下限。退让表在窄地块上会往下调 —— 临街面不超过 10.5 米时可降至侧界 0.75 米、后界 1 米;另有一条 acceptable solution 允许在墙体免维护的情况下距边界不足 750 毫米建造。
有一条相关条款会绊住在昆州考虑合租模式的投资者,而几乎所有已发布的总结现在都在某个方向上写错了。
Planning (Rooming Accommodation) Amendment Regulation 2022(SL 2022 No. 182)曾在 Planning Regulation schedule 6 中插入一条针对 class 1 建筑用作 rooming accommodation 的临时性 accepted development 通道,自带三年日落条款,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到期。说这条通道仍然可用的页面已经过时。
但说「通道已过期,所以 rooming accommodation 现在回到普通 scheme 途径」的页面同样是错的。Planning Amendment Regulation 2025(SL 2025 No. 149)在 schedule 6 插入了替代条款第 2A 条与第 2B 条 —— 2A 覆盖 2025 年 12 月 3 日之前已取得开发批准的 rooming accommodation 用途变更,2B 覆盖其他 rooming accommodation 用途变更 —— 两者都要求该住宿设于 class 1 建筑内。其中第 2B 条自带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2 日。
所以截至 2026 年 8 月,通道是存在的,而且大约四个月后就会日落。如果 rooming accommodation 是你昆州计划的一部分,这个日期就是你要围绕它排期的那个日期。
有三项昆州税会改变南部投资者的账,其中一项是值得纠正的、被广泛传错的说法。
土地税。昆州个人的免税门槛是应税总值 $600,000,公司与信托受托人为 $350,000 —— 在个人层面比维州的 $50,000 宽松得多。个人税阶为:超过 $600,000 的部分,$500 加每 1 澳元 1.0 分;$1,000,000 起为 $4,500 加 1.65 分;$3,000,000 起为 $37,500 加 1.25 分;$5,000,000 起为 $62,500 加 1.75 分;$10,000,000 起为 $150,000 加 2.25 分。
外国 / 缺席业主附加税。这一项经常被夸大。附加税是「对超过 $349,999 的每 1 澳元征收 3.0 分」—— 即对**超出门槛的部分**按 3% 征收,而不是对全部应税价值按 3%。以 100 万澳元的持有计,附加税约为 $19,500,而不是 $30,000。昆州税务局(QRO)的表述是(应税价值 − $350,000)× 3%。
印花税与外国买家。普通 transfer duty:$75,000 至 $540,000 区间为 $1,050 加超出部分每 $100 收 $3.50;$540,000 至 $1,000,000 为 $17,325 加每 $100 收 $4.50;超过 $1,000,000 为 $38,025 加每 $100 收 $5.75。Additional Foreign Acquirer Duty(AFAD)依 Duties Act 2001 第 244(2) 条按 8% 征收,适用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当日或之后产生的纳税义务 —— 2018 年 7 月 1 日起为 7%,2016 年 10 月 1 日起为 3%。
| 应税总值 | 个人 | 公司与受托人 | 缺席业主 |
|---|---|---|---|
| 低于门槛 | 低于 $600,000 为零 | 低于 $350,000 为零 | 低于 $350,000 为零 |
| $350,000 – 低于 $2,250,000 | — | $1,450 + 超出 $350,000 部分每 $1 收 1.7 分 | $1,450 + 超出 $350,000 部分每 $1 收 1.7 分 |
| $600,000 – 低于 $1,000,000 | $500 + 超出 $600,000 部分每 $1 收 1.0 分 | — | — |
| $1,000,000 – 低于 $3,000,000 | $4,500 + 超出 $1,000,000 部分每 $1 收 1.65 分 | — | — |
| $2,250,000 – 低于 $5,000,000 | — | $33,750 + 超出 $2,250,000 部分每 $1 收 1.5 分 | $33,750 + 超出 $2,250,000 部分每 $1 收 1.5 分 |
| $3,000,000 – 低于 $5,000,000 | $37,500 + 超出 $3,000,000 部分每 $1 收 1.25 分 | — | — |
| $5,000,000 – 低于 $10,000,000 | $62,500 + 超出 $5,000,000 部分每 $1 收 1.75 分 | $75,000 + 超出部分每 $1 收 2.25 分 | $75,000 + 超出部分每 $1 收 2.0 分 |
| $10,000,000 及以上 | $150,000 + 超出部分每 $1 收 2.25 分 | $187,500 + 超出部分每 $1 收 2.75 分 | $175,000 + 超出部分每 $1 收 2.5 分 |
这一点值得直说,因为它仍被当作现行规则传播,而它实质性地影响维州或新州投资者买昆州房产是否划算。
2022 年,Revenue Legislation Amendment Act 2022 曾立法引入一条 interstate land(跨州土地)合并计算规则,原定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适用。它会把你在其他州的土地持有纳入计算,用来确定适用于你昆州土地的税率。这条规则引发的跨州反对足够大,以至于它在生效之前就被废止了:Betting Tax and Other Legislation Amendment Act 2022(2022 年第 30 号法案,2022 年 11 月 21 日获御准)第 81 条写的是「Omission of pt 6 (Amendment of Land Tax Act 2010) — Part 6 — omit.」
对现行 Land Tax Act 2010 全文检索可以确认这一点:整部法律中没有任何关于 interstate land 的表述。昆州土地税只按昆州境内的土地评估。
如果你在读的任何关于昆州印花税优惠的资料写于本月之前,它就漏掉了一条在本页写成前五天才生效的门槛。
Revenue (Cost of Living Relief Locked-in Law) and Other Legislation Amendment Act 2026 在 Duties Act 2001 中插入了第 90A 条,把 specified resident(特定居民)定义为:澳洲公民、permanent resident(永久居民),或 specified foreign retiree(特定外国退休人士)。对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当日或之后订立的交易,home concession(自住房优惠)、first home concession(首套房优惠)、first home (new home) concession(首套新房优惠)与 first home vacant land concession(首套空地优惠)全部要求受让人属于 specified resident。
优惠本身没有变。home concession 对前 $350,000 的价值适用每 $100 收 $1.00 的税率、余额按一般税率计算,最高可省 $7,175。first home concession 适用于 2024 年 6 月 9 日当日或之后的合同:价值不超过 $709,999.99 时扣减 $17,350,之后每上升 $10,000 一档递减 $1,735,至 $800,000 归零,最高可省 $24,525。first home (new home) concession 与 first home vacant land concession 适用于 2025 年 5 月 1 日及之后的合同,直接把印花税减为零,且没有价值上限。
council 的 code 给你面积上限,而 overlay 决定这个项目到底能不能做。昆州的 overlay 组合与维州不同,在看房源之前就该了解。
洪水是最常直接挡住项目的一项。高风险或 defined flood event 区域通常意味着可住人的住宅会被拒或被严格附条件;一般性 flood overlay 通常不会挡住施工,但会通过 council 审批设定最低可居住楼板标高,这会增加成本,并可能让一栋小面积的 secondary dwelling 在账面上不再成立。
山火不挡项目 —— 它触发评估与 AS 3959 抗火构造标准,成本随评定的 bushfire attack level 上升。acid sulfate soils(酸性硫酸盐土)在昆州沿海很常见,一旦开挖深度超过触发值,可能需要编制管理方案。heritage 与 traditional building character overlay(尤其在布里斯班)会施加设计控制,不过把 secondary dwelling 放在后院通常是可接受的。
相比之下,building height overlay 对单层 secondary dwelling 一般没有实际影响 —— 它是人们读到自己的物业报告时最常见的一个不必要的惊吓来源。
两个州对同一个政策问题给出了结构相反的答案,如果你在两者之间选,这个差别很重要。
维州只有一个全州定义:small second dwelling 为 GFA 60 m²,定义在 Victoria Planning Provisions 的 Clause 73.03,只有在地块小于 300 m² 时才触发 planning permit。一个数字、一条规则、全州通用。昆州在州级定义用途,把面积完全交给各 council,所以答案在每一条地方政府边界上都会变。
对投资者的实际后果是:昆州的上限普遍比 60 m² 宽松,这可能意味着多一间甚至两间卧室,从而改变租客群体与可实现租金;但要确定某个具体昆州地址的答案要多花功夫,而且在一个 council 行得通的策略,未必能平移到隔壁那个 council。
我们无法告诉你的是昆州 secondary dwelling 的回报是多少。我们自己的成交记录 —— 345 笔、已开放发布 —— 全部在维州。我们没有昆州的第一方回报数据,也不会把估算包装成数据发出来。
可以,昆州全境都可以。Planning (Secondary Dwellings) Amendment Regulation 2022(SL 2022 No. 133)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告并生效 —— 昆州政府对外口径通常说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施行 —— 删除了「secondary dwelling 必须由主住宅家庭成员居住」的要求。部分 council 的 code 里仍留着旧措辞,但在居住者这个问题上以 Planning Regulation 为准。
没有。对现行 Planning Regulation 2017 全文检索,找不到任何 secondary dwelling 的建筑面积数字,「maximum gross floor area」也零命中。上限完全来自你所在 council 的 planning scheme。曾有一份提出全州上限的州级规范草案进入公开征询,征询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结束,但它没有被写进 Regulation。
那是一份提案,不是法律。《State Code for a Dwelling House that is a Secondary Dwelling》草案提出:地块小于 1,000 m² 时 GFA 上限 80 m²,达到或超过 1,000 m² 时上限 100 m²。征询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结束,截至 2026 年 8 月该文件封面仍标注为征询草案。不要按它做设计。
Planning Regulation 2017 schedule 24 将其定义为:位于同一地块上、与另一套住宅配合使用但从属于该住宅的一套住宅,无论其是否与另一住宅相连,也无论居住者是否与另一住宅的家庭有亲属或关联关系。「subordinate(从属)」是它不能单独发证的原因;「whether or not(无论是否)」就是 2022 年那次删除居住者限制的修订。
不可以。它的定义就是与主住宅配合使用、并从属于同一地块上的主住宅,因此在未取得 reconfiguration of a lot(地块重组)批准的情况下无法单独出售 —— 而地块重组是另一类需要评估的申请,有它自己的一套测试标准。
它们是互斥的类别,而不是同一光谱上的两个点。secondary dwelling 从属于同一地块上的主住宅,面积由 council 设上限。dual occupancy 在 Planning Regulation 中被定义为「一块地上两套住宅,或共享共有部分的两块地上的两套住宅」构成的住宅用途 —— 而且该定义明文排除涉及 secondary dwelling 的住宅用途。
因为面积上限是各 council planning scheme 里的一条 acceptable outcome,不是州级条款。州政府定义什么是 secondary dwelling;council 决定在需要递交 DA 之前它能建多大。这正是与维州的结构性差别 —— 维州是一个全州统一的 60 m² 定义。
如果方案满足你所在 council 适用 code 里的每一条 acceptable outcome —— 建筑面积上限、与主住宅的最大间距、适用时的最小地块面积以及选址规则 —— 就不需要。任何一条不满足,它就成为 assessable development,需要递交申请、缴费,并接受自由裁量的审批。
按 Queensland Development Code MP 1.2 的 acceptable solution:建筑该部位 height 不超过 4.5 米时,侧界与后界退让至少 1.5 米;4.5 至 7.5 米之间时至少 2 米;前界退让 6 米;建筑覆盖率不超过 50%。注意是 height 不是 mean height。退让在窄地块上还会下调 —— 临街面不超过 10.5 米时可降至侧界 0.75 米、后界 1 米。450 m² 以下的地块适用的是 MP 1.1。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取代。该 Code 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发布,其生效条款载明:自 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取代 2010 年 3 月 11 日发布的 QDC 1.1 与 QDC 1.2。该 Code 的 Chapter 1 即 QDC Part 1.1,Chapter 2 即 QDC Part 1.2。但「Code 生效」与「你所在 council 采纳」不是同一件事:Minister 在 2026 年 8 月 3 日宣布,各 local government 将在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的三年过渡期内陆续采纳该 Code。本条已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对照已发布的 Code 原文核实。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第一次出现了州级数字,但它比标题听起来窄得多。Queensland Housing Code 给出的 acceptable solution 是:450 m² 以下地块 internal floor area 上限 50 m²;450 m² 及以上地块在地块小于 1,000 m² 时为 50 m²、达到或超过 1,000 m² 时为 60 m²。有三点必须一起看:它是针对「secondary dwelling 应小于并从属于主住宅」这条 performance criterion 的 acceptable solution,performance solution 仍然可走,因此不是禁止性规定;它量的是该 Code 定义的 internal floor area,而不是你所在 council 使用的 gross floor area;该 Code 还明确允许采纳它的 council 依 Building Act 第 33 条通过 planning scheme 上调该数字。各 council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三年过渡期内陆续采纳,所以在你所在 council 采纳之前,本页表格里的 council 上限才是有效数字。目前流传的 80 m² 与 100 m² 出自另一份仍是草案的《State Code for a Dwelling House that is a Secondary Dwelling》。
未经服务机构同意不可以。在 sewer 上方或附近建造由 Queensland Development Code MP 1.4 以及供水服务机构自身的要求管辖;达不到标准时,必须取得该机构同意。请在定稿设计之前查清管线的实际走向,而不是之后。
当 Class 1a 墙体距同一地块上另一套住宅不足 1.8 米时,National Construction Code 要求采用耐火构造。在局促的地块上,为了保住院子而把 secondary dwelling 贴近主屋,是最常见、也完全可以避免的一种触发这项成本的做法。
高风险或 defined flood event 区域通常会 —— 那里的可住人住宅会被拒或被严格附条件。一般性 flood overlay 通常不会挡住施工,但会通过 council 审批设定最低可居住楼板标高,这会增加成本,并可能让一栋小面积 secondary dwelling 在账面上不再成立。
不会,但它会触发评估与 AS 3959 抗火构造标准,成本随评定的 bushfire attack level 上升。相比之下,building height overlay 对单层 secondary dwelling 一般没有实际影响。
原来那条已经过期,但存在一条替代通道,而且它本身也有时限。2022 年那份 Planning (Rooming Accommodation) Amendment Regulation 插入的临时 accepted development 通道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到期。随后 Planning Amendment Regulation 2025 在 schedule 6 插入了第 2A 与 2B 条,两者都要求该住宿设于 class 1 建筑内,其中第 2B 条于 2026 年 12 月 2 日到期。
个人为应税总值 $600,000,公司与信托受托人为 $350,000。个人税阶为:超过 $600,000 的部分 $500 加每 $1 收 1.0 分;$1,000,000 起 $4,500 加 1.65 分;$3,000,000 起 $37,500 加 1.25 分;$5,000,000 起 $62,500 加 1.75 分;$10,000,000 起 $150,000 加 2.25 分。
对超过 $349,999 的每 1 澳元征收 3.0 分 —— 也就是对**超出门槛的部分**按 3% 征收,不是对全部应税价值按 3%。昆州税务局的表述是(应税价值 − $350,000)× 3%。以 100 万澳元持有计,附加税约为 $19,500,而不是常被误传的 $30,000。
不会。2022 年曾立法引入一条跨州合并计算规则,原定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适用,但它在生效之前就被 Betting Tax and Other Legislation Amendment Act 2022 废止,该法第 81 条写的是「Omission of pt 6 (Amendment of Land Tax Act 2010) — Part 6 — omit.」对现行 Land Tax Act 2010 全文检索,找不到任何关于 interstate land 的表述。
Additional Foreign Acquirer Duty,依 Duties Act 2001 第 244(2) 条按 8% 征收,适用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当日或之后产生的纳税义务。2018 年 7 月 1 日起为 7%,2016 年 10 月 1 日起为 3%。它在普通 transfer duty 之外加收。
不超过 $5,000 为零;$5,000 至 $75,000,超出部分每 $100 收 $1.50;$75,000 至 $540,000,$1,050 加超出部分每 $100 收 $3.50;$540,000 至 $1,000,000,$17,325 加每 $100 收 $4.50;超过 $1,000,000,$38,025 加每 $100 收 $5.75。
对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当日或之后订立的交易,是的 —— 或者是永久居民,或者是 specified foreign retiree。2026 年新增的 Duties Act 2001 第 90A 条把这一类人定义为 specified resident,而 home concession、first home concession、first home (new home) concession 与 first home vacant land concession 现在全部要求满足这一条。2026 年 8 月之前写的资料都不会提到这道门槛。
法律上是 2022 年 9 月 23 日。Planning (Secondary Dwellings) Amendment Regulation 2022 没有写生效条款,因此适用 Statutory Instruments Act 1992 第 32 条的默认规则:法定文书在公告之日生效 —— 即周五 2022 年 9 月 23 日。昆州政府的指引一贯把这项变化描述为自周一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施行,这就是两个日期同时流传的原因。法律上有效的是公告日。
我们刻意不发布数字。我们能查到的条款是按街道 frontage(临街宽度)表述上限的,而建筑商网站上流传的数字是按地块面积分档的 —— 两种结构无法调和,至少有一个是错的。请直接问 council:你所在 zone 的 secondary dwelling gross floor area 由哪一条 acceptable outcome 规范、它按地块面积还是按临街宽度表述;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就能化解这组矛盾。
需要。满足全部 acceptable outcome 免掉的是规划层面的 development application;建造工程本身仍须由 building certifier 依 Building Act 1975 出具 building approval,按被指定的 Queensland Development Code 部分(目前是 MP 1.1 或 MP 1.2)评估,另加任何新住宅都要办的排水管道审批。「不用 DA」是一句规划层面的话,不是「什么审批都不用」。
我们没有第一方数据来回答这个问题,而我们宁愿直说也不愿估算。昆州各 council 的面积上限普遍比维州的 60 m² 宽松,这会改变第二套住宅能拿到的租金;但回报取决于当地租赁市场和 council 的具体条件。我们那 345 笔成交的数据集全部在维州,所以任何来自我们的昆州回报数字都只是套着数字外壳的猜测。
维州只有一个全州定义 —— Clause 73.03 项下 GFA 60 m²,只有地块小于 300 m² 时才触发 planning permit,全州每个 council 都一样。昆州在州级定义用途,但把最大面积完全交给各 council,所以答案在每条地方政府边界上都会变。昆州上限普遍更宽松,维州则容易规划得多。
免责声明 · 最后核实于 · 已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重新核对,包含 2026 年 8 月 3 日发布、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 Queensland Housing Code(已通读全文)。法定定义、生效日期、税率与门槛对照 legislation.qld.gov.au 与 qro.qld.gov.au 核实。各 council 的 planning scheme 修订频繁 —— 在定稿设计之前,请就你自己那块地向 council 确认当前适用的 acceptable outcome。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规划、法律或税务建议。本页中文内容仅供参考,以英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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